偷拿3元货物被款罚200元偷窃者叫板“超市罚款权” 省会青年小军(化名)在超市购物时,顺手牵了货架上3.1元的物品,被保安发现后,经过讨价还价,终究交给超市200元罚款。事后,越想越不对劲儿的小军鼓足勇气致电本报称:我偷东西确切不对,但超市有甚么资历罚我200元呢? ■行窃顾客:超市凭啥对我罚款? 昨日上午,小军不好意思地告知,11月8日,他到省会祥隆泰超市红旗店购物。在购买食品调料时,顺手牵羊从货架上拿了一包价值3.1元的调料,趁人不备装进了口袋。“我当时真是一念之差,就是想贪那点便宜。”但是,当小军到款台结账时,揣在怀里未结账的商品被保安人员发现。结果,小军被“请”进了超市的督察室。 在督察室内,几名保安将小军团团围住,询问调料为什么没有结账,做贼心虚的小军中国治疗白癜风最好的医院很快便承认调料是自己私自装起来的。因而,“保安要求我交500元罚款,我当时身上根本就没带那么多钱,经过反复商量,最后他们罚了我200元钱。”小军说,交完罚款后,他还签了自己的名字并摁了手印。 但是,小军却不服超市的做法,“我偷东西应当接受处罚,可超市有权罚款吗?他们罚款标准有没有根据?” ■业内保安:超市罚款是行业惯例! 昨日,前后在上午11时、下午3时两次前往祥隆泰超市采访。但是,当向值班保安道明来意后,却均被保安人员以“超市负责人全都不在”为由挡在门外。面对提出“超市是不是有权罚款”的疑问时,几位在场保安只是笑而不答。 但据一名业内保安人员讲,超市的确没有罚款权利,但抓到小偷进行罚款,在超市行业却已构成一种行业惯例。该保安说,事实上,并不是每位顺手牵羊者都能被超市保安及时发现,而超市因此所蒙受的损失也十分可观。为尽量挽回超市的这部份损失,多数超市都采取这类“私设公堂”的方式,而被抓到的偷盗者则成了“冤大头”,超市通常会对其处以高额罚款。 “超市也有很多无奈,如不采取这类杀一警百的做法,仅每天因偷窃造成的损失,超市就很难承当。”该保安表示,虽然超市私自罚款的行动不合规定,但顺手牵羊者早已心虚在先,多数都会乖乖交上罚款了事。另外,“如果发现偷窃者,我们都按规矩送往派出所,处以几倍的罚款,超市的损失就很难挽回,超市的利益又该如何保护?” ■白癜风的医院民警说法:超市罚款没有法律依据 就超市罚款的行动,咨询了相干民警。据介绍,非执法部门均无任何权利对任何人进行罚款。目前,有些大型超市已有正式民警入驻,如发现有偷窃行动,可交由民警处理。没有民警入驻的超市,则应将偷窃者交至辖区内派出所。像小军的行动,民警可对其处以50至200元的罚款,而超市对保安擒获的小偷擅自罚款,没有法律依据。 作为以盈利为目的商业单位,超市付出了大量财力、人力保护超市治安秩序,但即便擒获超市内的行窃者,根据现行法规,也很难“有所作为”。为求得经济利益,长期以来的事实是,超市对行窃者擅自罚款的业内“行规”大行其道,这1违法行为却没有引发有关部门的重视。 一方面是法理不容,一方面是超市屡被黑手“揩油”的为难,超市真的不能从容面对法律戒尺?又是什么让超市构成这样一种“集体违法”的默契? |